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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稅紅包來了 四扣除額大幅調高

 

立法院在農曆年前送出減稅大紅包,立院臨時會昨(18)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,大幅調高標準、薪資、身心障礙、幼兒學前四項扣除額,單是調高薪扣額估計高達542萬申報戶受惠。

 

此外,股利所得可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,稅率28%,大股東實質減稅。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,本次稅改估計一年稅損198億元。

 

此次稅改案也訂定回溯條款,自今年元旦起生效,亦即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稅即可適用,綜所稅申報戶平均減稅額在1萬至1.5萬元不等。

 

 

朝野黨團昨早協商確立擴大減稅的修法方向,分別提高標準、薪資、身心障礙、幼兒學前等四項扣除額。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至12萬元,薪資及身障特別扣除額由12.8萬增至20萬元;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也採納國、親黨團建議,由2.5萬大幅提高至12萬元。

 

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估計,月薪3萬元加上1.5個月年終獎金(即年薪40.5萬元,低於40.8萬元)的受薪階級,應不必繳納綜合所得稅;就算原適用最低級距5%稅率的納稅人,一人約可省4,800元至5,000元稅金,對受薪階級相當有利。

 

此次稅改重點,包括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%降回40%;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,由17%調高至20%,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則自10%降為5%;但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的營所稅,由現行17%,分三年調高至20%,以供緩衝。

 

 

三讀條文也確定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,改採股利所得課稅「二擇一」方案,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給予8.5%抵減稅額、每申報戶上限8萬元;或以單一稅率28%分開計稅、合併申報。此外,為縮短內外資差距,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%調高為21%,財政部之前已用行政命令率先生效。

 

還有,財團法人的稅改也納入,刪除「獲配股利不計入所得課稅」,官員說,財政部日前已發布財團法人的免稅標準,亦即不符合免稅條件者,就要課稅。

來源:經濟日報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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