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在台灣參與臨時性商展仍應開立發票
台灣國稅局指出常接獲民眾檢舉,在商展購物時,設攤商家並未開統一發票,或取得的統一發票所載地址與商展處所不同。營業人在參加商展或擺攤前,應先向稽徵機關報備,並依法開發票。
營業人為拓展業務,常會南征北討,參與其他機關團體所舉辦的商展或活動等。台灣國稅局表示,營業人跨區參與臨時性商展等活動,可以不需要另辦稅籍登記,但仍須將相關的營業收入報繳營業稅,併同原有門市銷售額,向其登記地的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納稅。
如果您需要任何協助或進一步的資訊,煩請您流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.kaizencpa.com或通過下列方式與本所專業會計師聯繫:
電話: +852 2341 1444
手提電話:+852 5616 4140, +86 152 1943 4614
WhatsApp/Line/微信: +852 5616 4140
Skype: kaizencpa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